2015年4月上旬,中央编办印发《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8个试点城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广西东兴市被列入试点城市之一。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工作,东兴市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改革成果。
2016年5月18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复东兴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7月4日,东兴市人民政府印发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东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东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东兴市物价局合并组建为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东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改革前,东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分别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市场监管职责。市场监管职能散落在四个部门,多头监管衔接不畅,难免会出现职能交叉或管理真空,导致职责边界不清、多头监管、协调配合难度大等诸多问题。
改革后,通过科学整合职能,梳理业务流程,优化监管流程,改变了过去多头管理、资源分散配置、监管力量难以集中的局面,确保了监管到位、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纪录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