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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7 08:51 | 来源:东兴市国土海洋局 | 字号: 分享到:
 

  

  

  

  

  

  

  

  

东国土海洋发〔201834 

  

  

关于印发《东兴市国土海洋局下属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二层机构: 

现将《东兴市国土海洋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 

                                 2017年6月2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办公室             2018625日印 

东兴市国土海洋局下属事业单位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全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桂车改〔20172号)精神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与报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各下属事业基本情况 

1.东兴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盘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存量土地,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统一管理,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更好地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代理政府开展土地回收、收购、置换、储备和土地开发工作;为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从事土地整理工程规划设计、信息服务、耕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工作。人员编制数3个,在编3人,其中专业技术员人2人,工勤技能岗位1人;编外工作人员1人;无司勤人员。 

2.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受委托承办法律权限内辖区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海岛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农业部门做好辖区耕地草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工作。承包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工作。负责审核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材料,并对需要实地核查的到实地进行查验。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录用、信息管理等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接收、档案管理、建档入库等工作。对申请权属清晰的不动产进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人员编制数5个,在编人员5人,实际聘用管理岗位4人,专业技术岗位1人;编外工作人员17人;无司勤人员。 

3.东兴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承担土地规划、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咨询、工程测量、地形测量、界址放样、矿产开采方案编写。人员编制数2个,在编人员2人,其中管理岗1人,专技岗1人;无司勤人员。 

4.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土地二级市场的初审工作,管理规范全市地产交易信息库和专家库,并向社会发布供求信息,市场价格及土地出让结果,协助办理有关土地交易手续。人员编制数4个,在编人员3人,其中专技人员1名,管理人员1名,工勤技能1人;无司勤人员。 

5.东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建立和维护海域使用监控与指挥平台,承担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协助东兴市国土局开展海域管理,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人员编制数3个,在编3人,均为管理岗位;无司勤人员。 

6.中国海监东兴市大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东兴市管辖海域(包括海岸线)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人员编制数4个,在编4人,其中管理岗位2人,专技岗位1人,工勤技能1人;无司勤人员。 

7.东兴市土地市场管理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收益金收缴工作。人员编制数2个,实际人员2人,其中管理岗1人,工勤岗1人;无司勤人员。 

(二)各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情况 

1.东兴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无公务车辆。 

2.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公务车辆。 

3.东兴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所保留1辆技术用车,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经费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移交市财政局封存1辆一般公务用车。 

5.东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保留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中国海监东兴市大队无公务车辆。 

7.东兴市土地市场管理所无公务车辆。 

(三)各下属事业单位车辆情况 

1.东兴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0.5万元、汽车租赁费用支出5万元,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 

2.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 

3.东兴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所,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3万元。 

4.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9万元,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 

5.东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万元,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 

6.中国海监东兴市大队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 

7.东兴市土地市场管理所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无司勤人员劳务支出。 

二、改革方案 

(一)事业单位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数量及拟采取的改革方式等,其中: 

1.东兴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3人。 

2.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5人。 

3.东兴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2人。 

4.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3人。 

5.东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3人。 

6.中国海监东兴市大队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4人。 

7.东兴市土地市场管理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人员为:2人。 

(二)拟保留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的数量、类别、用途、配备标准、管理方式。 

1.东兴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拟保留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桂P6A899),该车是由国家海洋局专项资金配备给我局使用的海域动态监测、应急通信、应急指挥特殊用车,车上安装有车载数据采集系统、车载数据处理系统、通信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和车载定位系统等专业技术设备,总价值117.79万元,用于我市开展海域海岛动态监测和海洋灾害应急通信、应急指挥等工作需要; 

2.东兴市国土资源勘测规划所拟保留技术用车1辆(车牌号桂P23373),本次申请保留该车,该车主要用于全市辖区内陆上开展测量工作,为单位测绘生产的必备技术用车; 

(三)拟取消的公务用车 

东兴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移交市财政局封存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桂PJY168)。 

(四)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范围 

参改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发放标准:每月不超600元;发放方式:按标准转账到个人银行卡;计发时间:按月;年度发放总额:7200元。 

(五)拟保留公务用车、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标识化办法 

在拟保留车辆上参照市机关事务局平台管理车辆喷印标识。 

(六)改革起止时间 

20186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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