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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3-07 10:56 | 来源:东兴市政府办 | 字号: 分享到: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益,有效维护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达到统筹全市经营性资产经营收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和精准高效的目的。根据我市实际,起草了《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对该《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都是各单位自己出租,自己管理,随意性较大,对资产维护不到位,对资产保值增值不注重,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只有通过市场化经营和制度化管理,才能充分盘活并提高国有资产收益。因此,有必要制定我市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二、《办法》制定依据

  1.《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

  2.《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3.《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4.《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资〔20129号)

  5.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集中管理工作的通知》

  6.《关于收取土地收益金的通知》(东政发〔201112号)

  三、《办法》起草过程

  市国资公司于2017年中期就开始酝酿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期间向我市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市法制办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由市五届人民政府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代拟稿)。

  四、《办法》框架及重点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二十条,包括总则、经营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接收运营方式、资产收益分配、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制定本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实施对象等重点内容。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及职责”,主要是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及职责等重点内容。

  第三章“资产接收运营方式”,主要是明确经营性资产移交单位的范围和租赁要求、移交手续、运营方式、资产回交和处置办法等重点内容。

  第四章“资产收益分配”,主要是明确资产经营收益的管理,运营费用(包括资产维护费用)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比例,资产处置经费标准和缴纳土地收益金的规定等重点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主要是明确监督检查的要求和违反本办法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重点内容。

  第六章“附则”,主要是明确解释权及实施有效时间等重点内容。

  五、《办法》的创新举措及管理亮点

  《东兴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创新举措及管理亮点主要是:

  1.本《办法》明确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经营管理机构、运营方式、收益分配办法等,对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制度化管理,市场化经营,有效维护现有资产并提高国有资产收益。本《办法》在业务工作中可操作性、指导性较强,是经营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创新举措。

  2.本《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资产运营所需经费的渠道,确保资产经营管理机构正常履行工作职责。同时,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和使用效益,重点明确,亮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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