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货物、服务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10 万元以上;
工程类项目: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20 万元以上。
(详见 桂财采〔2017〕2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 东兴市政府采购计划情况表(限额标准以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