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明确提出建设广西东兴、云南瑞丽、内蒙古满洲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东兴试验区开发开放正式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1992年9月26日,国务院特区办批准设立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简称:合作区)(特办字﹝1992﹞第57号),并成立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全国1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之一,区域面积4.07平方公里,位于东兴市城区中心。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范围:西起北仑河畔的冲朴村,沿东北方向至东兴新公路深沟水面桥,再沿新公路至罗浮江二桥,由罗浮江二桥沿江而下至北仑河,再沿北仑河逆江而上接东兴镇已建城区的北面外沿线后,再接北仑河逆江而上至冲朴村。
东兴边境经济合作区至防城港市50公里,至南宁180公里,与越南最大的经济开放区芒街口岸经济区仅一河之隔。从陆上走,合作区到越南广宁省府下龙市180公里,到越南海防市206公里,到越南河内356公里;从海上走,到越南的万家港共7海里,到下龙湾市70海里,到海防市150海里,到胡志明市820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