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东兴市村级集体经济资产防范经营风险能力,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维护农村稳定,根据《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严格防范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经营风险的通知》(桂村经领〔2018〕1号)要求,我局拟定《东兴市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经营禁入范围和高风险发展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你单位征求修改意见,请于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以及电子版反馈给我局(邮箱:dx7681668@163.com;联系电话:7681810;传真号码:7681668),余期视作无意见。
附件:东兴市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经营禁入范围和高风险发展项目清单(征求意见稿)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