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全市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规范全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其交易行为,查处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关于拨付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四批资金补助的请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自东兴市商务局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3日。
特此公示。
联系人:东兴市商务局办公室
电话:0770-768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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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兴东路329号
附件:关于拨付东兴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第四批资金补助的请示.pdf
东兴市商务局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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