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东兴市打造“本土文艺精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 8日
东兴市打造“本土文艺精品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东兴市地处中越边境,由于特殊的历史因素,中、越、法文化交融沉淀,形成了特有的边关文化;同时,东兴市是京族在中国的唯一聚居地,京族特色文化独具魅力。近年来,随着东兴开发开放的不断推进,农村文化、社区文化、老年人文化等也蓬勃兴起,文艺团队、文艺节目“百舸争流”的态势初步形成。为打造好东兴市本土文艺精品,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文艺工作者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红色文艺轻骑兵”精神,大力繁荣文化创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反映新时代新气象的文艺作品。
我市通过引导、鼓励、扶持东兴市本土文艺团队、个人积极创作编排文艺节目,打造文艺创作、演出人才队伍,通过各类专项演出、选拔,形成常态化的东兴市本土文艺动态储备库,定期向全市群众进行公益性公演,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并为公务、社会提供文艺服务。通过文艺精品打造活动,鼓励本土文艺工作者投身到文艺创作热潮中,扶持和促进我市文艺团队的发展,提高我市在各种级别文艺比赛活动中的参赛水平和增加参赛节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打造本土文艺精品工作的领导,成立东兴市打造本土文艺精品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文超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成员:杨桂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国皇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甲小燕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杭祖发 市旅游局副局长
伍 琳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永驰 市文联主席
黎春玲 市社科联副主席
符志勇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赖晓红 市文化馆馆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于市文化馆,办公室主任由谭国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符志勇、赖晓红担任,成员由市文化馆人员组成。
三、主要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全面汇总
采取实地调查、召开东兴市文艺工作座谈会等方式,对东兴市本土文艺家底进行汇总。派出工作组,对全市范围内的文艺团队、个人进行走访,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文化馆)对全市在声乐、舞蹈、器乐等方面的队伍、节目进行初步汇总,制订汇总表。召集全市文艺工作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掌握全市文艺工作现状。建立全市精品文艺工作微信群等工作联络制度。
(二)专项比赛,遴选精品
每年举办若干场专项比赛或演出,通过比赛,评比、遴选出优秀队伍和精品节目。重点举办声乐专场、舞蹈专场、器乐专场等。
(三)公益演出,提升水平
通过不断的专项比赛,统筹从各类、各项比赛中遴选、选拔出的优秀选手、优秀节目,组织综合类公益性文艺演出。主要包括:
1.东兴市“迎新春文艺晚会”。于每年春节前组织各类优秀节目在广场举办东兴市“迎新春文艺晚会”公益性演出,营造节庆气氛,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2.东兴市“七一”晚会。
3.东兴市“庆国庆、迎中秋”职工、群众文艺汇演。
4.组织广西歌舞剧院、广西杂技团等多个广西区内优秀剧团到东兴各乡镇进行系列公益演出。
5.组织进行“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艺术普及和少儿教育主题公益演出。
6.在东兴国门演艺剧场组织七一、八一、国庆、新春等重要节庆专题公益惠民演出。
(四)国际交流,文化睦邻
加强与越南芒街市的文化交流活动,增加双方间的互动。主要包括:
1.中越边境(东兴-芒街)商贸-旅游博览会开幕式文艺演出。
2.中越边境(东兴-芒街)青年界河联欢活动。
3.“文化连心、惠民兴边”中越边境系列公益演出。
4.邀请越南节目参与我方“春晚”等演出。
四、扶持奖励办法
(一)创作扶持
组织文艺领域的专家,对申报节目进行遴选。入选节目将列入东兴市重点扶持精品节目项目。
对于列入项目的节目,文化部门将组织专家,从选题论证、剧本研讨、创作排演、加工打磨等多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以突出地方民族特色,提升艺术质量。
对于原创作品,将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行业规矩,给予资金扶持。
(二)演出扶持
文化部门将依托东兴春晚、“三下乡”等平台,对入选节目进行集中展示推广。对于参与节目,按“一事一议”的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演出扶持。
(三)奖励办法
入选的精品项目将获得奖励性经费扶持,由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向市人民政府行文申请扶持经费。文艺精品补贴为4万/年;入围不获奖的节目,按参与演出给予相应演出费用。补贴经费将在项目公示后,经由地方文化部门划拨至申报主体。
五、申报作品要求
(一)节目作品要求。申报节目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中国梦”为时代主题,彰显爱国主义旋律,突出现实题材创作、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参演节目内容要求积极健康,杜绝低俗、庸俗和媚俗之风。原则上要求以创新为主,原创节目在遴选时优先考虑。
(二)节目类别。申报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曲艺(含说唱、杂技等)等艺术门类。
(三)入围节目演出要求。参演节目人数、时长严格按规定执行,除背景音乐外,所有登台表演人员必须现场演唱、演奏、念白,不得假唱或对口型表演。如发现违反以上规定,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原创作品杜绝抄袭。
(五)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3个作品,类别不限。
(六)申报主体所在地必须在东兴市范围内。
(七)入选并得到政府扶持的文艺精品节目必须免费参加东兴市公务或公益性演出4场。
六、申报及评审流程
评审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推荐初选阶段
1.向社会公布申报通知,各文艺工作者及团体报名。
2.提交节目剧本,专家对申报剧本进行评分。
3.项目申报代表现场答辩,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分。
4.专家进行综合评分。
5.通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
6.公布申报项目入围资格名额(约20个,则以实际结果为准)。
(二)第二阶段:演出评审阶段
1.召开各代表队领队工作会,具体布置和安排参加演出的有关工作,同时进行参演顺序抽签。
2.评审专家对节目进行评分。
3.公布评审结果(8-10个,以最终结果为准)。
(三)第三阶段:项目验收阶段
项目完成后,申报主体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材料,文化部门组织专家对文艺精品进行验收。
七、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作品报名表。
(二)作品U盘(按要求推荐参赛节目,以wmv格式报送,原则上是要求实况录像,喜剧类作品唱词、台词须有字幕)。
(三)合唱作品需报送作品总谱2份(电子版)。
(四)戏剧、曲艺类作品需报送剧本2份(电子版)。
(五)提供演员阵容(人数、年龄、资历)、创编人员资历。
报名材料要求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至东兴市文化馆。报名联系人:赖晓红,联系电话:0770—7662917,13877060999,邮箱:dxswhg@163.com。
九、其他事项
(一)如出现延迟或未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文化部门将取消该申报主体3年内的申报资格,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等措施。情节严重者将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获得资助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须注明该项目为“东兴市文艺精品项目”。
(三)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均不予退回。
(四)东兴市打造本土文艺精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东兴市文艺精品项目申报表
2.东兴市文艺精品项目验收表
3.东兴市本土文艺精品动态储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