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东兴各有关单位:
《东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12日
东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和防城港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布置会议要求,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和《防城港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环境问题清单》,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整改步骤和工作目标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西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时间为6月7日至7月7日,进驻广西后约1个星期开始下沉到地市督察并抽查部分县(市、区),下沉督察时间不少于15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中所涉及的环境问题,必须主动认领、照单全收,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强化追究问责。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以6月13日为时间节点,短期能落实整改的必须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必须在6月13日督察组下沉督察前见成效。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导的重要意义,凡是涉及到反馈问题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成专门机构抓落实,层层明确责任、传导压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二)严格督导,严肃问责。对方案中所涉及环境问题,由牵头单位逐条细化整改措施,各问题牵头单位必须在2018年6月12日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市环保局汇总上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收集好开展工作形成的照片、查处结果信息公开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佐证材料等统一汇总交市环保局。市人民政府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整改进度严重滞后,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公开信息,转化成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党委政府总责、环保部门统管、相关部门齐抓、排污单位守法、社会公众共督”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建立起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整改措施
经归纳梳理,涉及我市共9个问题,请各牵头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问题整改。
(一)冲榄工业园污水问题
问题描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7日收到群众投诉,投诉内容为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没有建成,但个别企业已经生产并没有采取污水处理措施。
牵头单位: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马路镇人民政府等
整改时限:2018年6月12日前答复
整改要求和措施:
1.调查群众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进行查处;
2.加快冲榄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尽快投入运行。
(二)黄淡水库水质问题
问题描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2018年6月8日收到群众投诉,投诉内容为:1.长山村双包河片区以及松柏村一带,近几年自来水都是由黄淡水库提供,村里的自来水是黄颜色的,有腥臭味,居民喝了这个水造成肚子疼,怀疑是有污染。已向有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推托未答复。2.水库源头附近有个养猪场,河面上经常有死猪以及漂浮物。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卫计局、各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13日答复
整改要求和措施:
1.调查群众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加强对黄淡水库及上游的巡查,对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包括养殖场)进行查处;
2.对黄淡水库供水加强过滤及消毒;
3.市自来水厂城市供水管网尽快普及该片区。
(三)养殖尾水问题
问题描述: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检查防城港市时指出,防城港市大量养虾塘尾水入海,环境污染和风险突出。(待上级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牵头单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海洋局、各镇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和要求:
1.做好养殖规划,包括尾水处理;
2.推广养殖尾水处理,加强对养殖尾水入海前的检测;
3.加强对全市监管,推广微生物+技术,减少养殖尾水排放;
4.按上级整改明确的要求做好相应整改。
(四)四川路、劳动街休闲吧超范围经营噪音扰民问题“死灰复燃”
问题描述:经暗访,发现东兴市四川路、劳动街休闲吧超范围经营产生噪音扰民有“死灰复燃”现象。(该问题原属于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问题,因问题“死灰复燃”已列入防城港市环境问题清单)
牵头单位:市文体广电新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卫计局、市信访局、市消防大队、东兴供电局等
整改时限:2018年6月10日前见成效
整改要求和措施:
1.市文体广电新局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进行常态化巡逻监督管理,取缔、查封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商铺,查扣超范围经营K歌设备,严查非法使用文化音像制品及盗版软件,形成长期高压态势,同时加强疏导,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对四川路、劳动街娱乐休闲场所的食品饮料、酒水进行严格检查,拆除存在“KTV”“ 卡拉OK”等明显超范围经营字眼的广告牌、招牌;
3.市公安局严厉查处凌晨2:00仍经营的娱乐场所,严查娱乐场所吸食毒品行为,严查附近酒驾,严查娱乐场所越南非法劳工;
4.市环保局不定期检测四川路、劳动街噪音污染情况,形成书面检测报告通报各相关职能单位并报市人民政府;
5.市消防大队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督促相关商铺予以整改或依法予以取缔;
6.市安监局对商铺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7.市卫计局对相关商铺的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8.东兴供电局按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四川路、劳动街休闲娱乐场所统一改装商业用电,并配备专用电表;
9.市信访局负责做好四川路、劳动街休闲娱乐场所经营老板接访工作并做好思想教育动员工作;
10.市文体广电新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公布范围经营卡拉0K或违规K歌的举报电话、微信号,并制作具备防雨功能的宣传牌置四川路、劳动街。
(五)蚝排占用保护区问题
问题描述:江平江入海口有少量蚝排回迁违规占用保护区进行养殖,存在反弹迹象。
牵头单位: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国土海洋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江平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8日前
整改要求和措施:彻底清理占用保护区进行违规养殖的蚝排,同时加强管控和做好违规蚝排业主思想工作,形成高压态势,避免问题再次“死灰复燃”。
(六)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
问题描述:东兴江平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不善,出水口出现超标现象严重。
牵头单位:江平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平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13日前见成效
整改要求和措施:
1.委托设计单位对两种工艺改良关联性进行说明,并将工艺改良情况报告原环评审批单位,完善处理工艺变更问题;
2.抓紧实施调节池改造新增脱氨设备项目;
3.认真查找超标原因,强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
4.接通江平镇生活污水管网。
(七)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问题描述:我市虽不存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小水电站等项目以及采石、采矿破坏自然保护区等问题,但从“绿盾2017”检查中指出我市在保护区内的养殖、违建人工设施等隐患问题共计18处,但从去年底至今,剩余2处未完成的隐患问题整治推进工作基本停滞。
牵头单位: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责任单位:市国土海洋局、东兴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13日前见成效
整改要求和措施:
1.组织执法队伍对剩余2处未完成的隐患问题(违法填海设施)进行强制拆除;
2.做好周边群众思想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八)水源地保护区公路穿越问题
问题描述:防城港市东兴市北仑河狗尾赖水源地保护区内有条中越边境东兴—那坡县沿边公路穿越。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自来水厂)、市消防大队、市交警大队、东兴镇人民政府
整改时限:2018年6月20日前见成效,2019年底完成
整改要求和措施:
1.根据《沿边公路穿越东兴市狗尾赖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暨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会议纪要》(防交纪要﹝2018﹞3号),市交通运输局协调落实相关路段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的调査和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环保、水利)制定狗尾赖水源环境区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环保、水利、交警、沿线乡镇等部门开展狗尾赖水源区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处置水平;
2.市交通运输局、运管所负责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定行驶线路等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方案,并组织做好相关查处工作,市运管处负责做好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落实提供水源保护区标识牌。
(九)水源地保护区存在旅游点(农家乐)问题
问题描述:防城港市东兴市北仑河狗尾赖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数家旅游点或农家乐,分别是:石泉农家乐、山泉农家乐、沙煲鸡、江那鸳鸯潭度假村、百纳泉农家乐、鹿鸣山庄、百善庄、阿松农家乐、东泉山庄、教横沟农家乐、远福山庄等11家农家乐。
牵头单位:东兴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整改时限:2018年6月20日前见成效,2019年底完成
整改要求和措施:
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和对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旅游餐饮(农家乐)的环境监管;
2.督促农家乐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污水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比如落实建设三级化粪池等污水治理设施,治理后的生活污水用来进行灌溉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切实消除减轻生活面源污染;
3.严格审批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的旅游餐饮建设项目,杜绝审批在饮用水水源上游设排污口的项目,确保保护区水环境安全。
附件:1. 东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东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回头看”环境问题清单
公开方式:公开
附件1
东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和防城港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布置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在东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落实东兴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迎检整改工作。
组 长:李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文超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王洪波 副市长
李 海 副市长
唐吉春 副市长
陈春燕 副市长
成 员:吴兴伟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文铭 市委办副主任
游永常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郑爱强 市应急办副主任
周明技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洪 凌 市纪委副书记
黄粹春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卢广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超林 市委督查室主任
陈汉芸 市发改局局长
郭景才 市信访局局长
陈 萃 市绩效办主任
刘荣盛 市工信局局长
符辉煌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源泉 市财政局局长
廖锦宁 市国土海洋局局长
陈富春 市住建局局长
黄 琨 市旅游局局长
谭国皇 市文体广电新局局长
刘汉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江万里 市水利局局长
黄邦明 市农业局局长
凌立亮 市林业局局长
樊文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何恒廷 市商务局局长
张健红 市审计局局长
刘 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缪 翔 市安监局局长
周 霞 市统计局局长
茹正海 市乡村办主任
罗云科 京岛管委会主任
宋志强 东兴海事处处长
黄 洪 东兴供电局局长
许 海 江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凌云志 冲榄工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健锋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杨 晋 东兴镇镇长
罗 恒 江平镇镇长
陆登岳 马路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周明技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迎检整改各项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