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机构编制、财政、审计以及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东兴市)工作;负责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海洋、商务(口岸)、统计、接待、征地拆迁、博览事务、国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海洋局、商务局(口岸办公室)、审计局、统计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接待办公室、征地拆迁办公室、博览事务办公室、政府督查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中心、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分管和协调国税、地税、住房公积金管理、电力运行及通讯管理等有关工作。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