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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11:43 | 来源:东兴市政府办公室 | 字号: 分享到:
 
                                                                                                                    东政发〔20183

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完成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实施责任机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做到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盯有人抓有人做。

  今后,对政府工作任务实行动态管理,如增加新的工作任务,将另行通知。落实分工任务过程中如需要增加或调整配合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请配合单位于2018314日前将涉及本单位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报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2018321日前将总体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对市政府安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抓住不放、持续推进、坚决落实。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其余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镇人民政府要配合市各有关部门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没有政府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工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也要把本单位完成政府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加强对本系统的检查、指导和跟踪督查督办。各责任单位要在20183月、6月、9月、12月的月底前,将本季度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实地核查,督查结果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按季通报,并与单位年终绩效考评直接挂钩。市绩效办要对接各镇、各单位,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

 · 东政发〔2018〕3号 附件:东兴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 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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