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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

  发布日期:2013-05-02 15:27 | 来源:北部湾新闻网 | 字号: 分享到:
 

  前 言

  2020年前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科技型、社会性、基础性公益事业,是建立和谐社会、保持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8.0级地震、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7.1级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再次表明:走综合科学的防震减灾之路,是有效减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根本所在。

  行动之先,重在规划。为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奋斗目标,围绕防震减灾工作要“突出重点、全面防御,健全体系、强化管理,社会参与、共同抵御”三大战略和“面向社会,面向科技,面向经济,面向市场”的要求,现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在认真总结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地震出现的新情况的基础上,编制我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发展规划。

  东兴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是市人民政府履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体现,是“十二五”期间作为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确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一、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概要回顾

  “十一五”期间,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防城港市地震局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在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协作帮助下,经过地震部门全体人员的奋力拼搏,我市执行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态势。

  (一)主要进展

  1、地震监测手段填补了我市的空白。建立起了首个测震台,结束了我市地震监测无科技手段的历史。地震宏观、微观监测取得了一批重要成果。

  2、震害防御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把建(构)筑物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行政审批程序,并作为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条件,抗震设防审批件数逐年上升。抗震设防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高。

  3、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取得了重要进展。全市构建了较完备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救援装备有所改观。应急通讯有新保障。全市地震应急部门及中、小学校在多次应急演练活动中增强了地震应急反应能力。

  4、防震避震宣传工作持续有序地展开。五年来,我们坚持以学校为地震宣传工作的切入点,以社群人员密集场所为主要主要对象,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产品多种、手段更新,立体式滚筒模式,努力实现防震避震知识全社会覆盖,取得了突出成绩。

  5、行政执法力度增强。每年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有力地整治了不按法律法规进行防震避震的现象。对个别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采取了坚决的措施。通过行政执法促进了防震减灾工作向深度拓进。

  6、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几年来,建立了项目引掣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我们在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取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为今后项目提升、优化、实施提供了人才和技术支撑。

  7、机关效能建设优良,服务社会的领域不断扩大。通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积极参与“百人评议机关”活动,开展“环境优化年、企业服务年和项目年”活动等。同时,服务社会的能力日益提升。

  8、队伍在有所扩大的基础上提高素质。市委、市政府先后增加了市地震局的编制、人员,全市地震系统队伍不断充实、调整、优化。市政府大规模的防震减灾知识干部培训,使全市防震减灾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反应、行政管理等综合能力显著提升。

  9、各种保障措施更加有力。组织指挥保障、财政保障、队伍建设保障、地震应急反应保障稳中增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能力不足。防震减灾管理机制不顺,相应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欠缺。

  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意识仍较薄弱。相关组织动员工作机制不畅。防震减灾法赋予地震部门的社会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存在管理缺位、不敢管理、不善管理等问题。

  抗震设计与抗震设防要求衔接不够,生命线工程抗震设防水平相对偏低。校舍安安工程需进一步深入展开,农村民居防震宝安工程建设急需深入展开。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有待加强。

  各级各部门现行地震应急预案应对大震巨灾存在缺陷,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地震应急处置与管理能力弱低。防震减灾管理队伍弱小,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2、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水平不高。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存在服务产品单一、质量不高、服务主动性不够等问题,与各级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相距甚远。地震速报服务于减灾的手段和能力正在起步,无法提供抗震救灾急需的烈度速报、地震预警和灾情速报等服务;地震观测数据共享程度不高,更宽领域服务社会的产品不多。

  地震安全基础工程薄弱。城镇规划缺乏地震活动构造探测、地震小区划、震害预测等地震安全基础工作支撑;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提供有针对性、有效性服务刚刚开始;防震减灾科普基础设施严重匮乏、宣传公共服务面窄问题突出。

  防震减灾应急指挥及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地震灾情的快速获取、应急指挥决策、地震现场工作技术、大震巨灾损失评估还未展开。缺乏技术支撑和装备保障,合成演练没有开展。地震应急救援专项物资储备能力不足。

  公众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水平有待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知识需进一步普及,自救互救技能亟待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体系需要完善,学校的防震减灾教育需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方式创新不够。

  防震减灾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系统机制有待建立。在当前新闻媒体、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公众对地震信息的需求非常大,我市尚未建立地震信息发布平台;灾情信息管理还需完善,防震减灾信息化和产业化水平还较低,尚不能有效支撑防震减灾的科学决策;新闻宣传工作相对薄弱,缺乏面对媒体和社会的经验。

  3、防震减灾基础能力不强。防震减灾重特大灾害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升。我市90%以上的国土面积还存在地震监测盲区;地震监测必需的测震、前兆、强震三大台网,我市还没有前兆、强震台,海域监测、空间对地监测、深井监测处于空白,无法形成一个综合的监测网络,致使我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应急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决策无从谈起。应对重特大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力量不足,救灾应急装备、通信手段等不能适应中强地震可能发生时的需要,救援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还未起步。

  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能力建设尚属空白。在当前地震预报技术尚未过关的情况下,加强地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能力建设是实现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途径之一;大震速报、震后地震破裂分布判断等工作的时效和质量迫切需要提升。

  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防灾能力比较薄弱。城乡交通、通信、电力、排水(污)管网等基础设施以及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防灾能力较低,仍有相当一部分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标准达不到规范要求,市内许多地方的农村住房抗震设防标准低,抗震能力还很差。

  基层防震减灾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地震应急预案需要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风险隐患需要进一步排查,应急装备还比较欠缺。企事业单位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家庭防震减灾器材和救生逃生工具配备比例还很低。

  防震减灾人才建设急需加强。队伍弱小、人才匮乏。我市防震减灾人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防震减灾人才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十二五”期间,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求分析

  (一)震情需求分析。

  1.地质构造背景。根据勘测历史资料,广西著名的防城——灵山活动断裂带南北直穿我市,毗邻我市钦州湾两条活动断裂带直接影响我市,监测数据表明,这几条断裂带近几年发生了数起有感地震,处于活动状态。此外,百色—合浦、合浦—北流、富宁—那坡—谅山,这三条活动断裂带相距我市50公里至100公里,近几年都有地震活动反映。这些地质构造使我市成为6.0级~7.0级潜在危险,除此之外,灵山、钦州、南宁、崇左、百色潜在震源区对我市都有一定影响。

  但是,我市境内的地震活动断层准确位置至今没有探明。到2020年,我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

  2.潜在的地震威胁。全市全部国土面积处在地震加速度0.05g以上,我市地质构造较为复杂,断裂发育较丰富,属于中强地震活动水平地区, 北部湾经济区具有发生大震背景,但控制我市陆域地震活动情况的主要来自于防—灵山活动断裂,自1936年4月1日9时31分灵山发生了6.8级地震以来,再也没有发生过6级以上地震。但近几年,这条断裂带上先后多次发生了数起3至4级左右的强有感地震,监测表明:这条断裂带地震活动趋于活跃和加强。毗近我市的海域,由于活动断层情况不甚明朗,但近几年3级左右的有感地震不断。近几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北部湾海域发生5级左右地震的异常一直存在。

  从地质构造和地震历史上来看,综合各方面的地震地质资料,根据广西和粤桂琼滇地震会商会上专家们的预测,2010~2020年期间桂东南沿海地震带西段仍有发生Ms5~6级地震的可能。我市处于未来有可能发生5.0级以上的中强破坏性地震的危险地区内。

  3.全球、全国和全区地震形势异常严峻。自2004年12月24日印尼发生大地震后引发大海啸以来,每年全球7级以上地震活动频度明显加强。2010年,1月12日发生了海地7.3级地震,2月27日智利发生8.8级特大地震,监测数据表明:全球7级以上地震活动趋势明显偏高于往年。国内外地震专家趋于一致的观点:全球地震已经进入活跃期。

  我国地震活动整体上有所加强,特别是中强以上的地震发生的频度偏高于上一个地震活动幕,近年来,5级、6级以上发生的频度呈逐年上升的势头。一些权威专家预测:我国地震正步入一个新的活跃期,进入跨入新世纪以来的第一个地震活动幕阶段。

  近年来,广西地震活动明显增强,震情形势不容乐观,严峻而复杂。“年年不大年年有,震级不大损害大”,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地震活动分布广。自1998年4月16日环江4.9级以来,近13年我区处于中强地震的平静期,我区发生中强地震的危险正在逐年增大。二是小地震,频度高。2010年6月28日至8月15日发生在凌云凤山交界的3.0级小震群,持续发震3069次,此震群“全国罕见、广西首例”。三是震源浅,影响大。我区发生的地震大多是深度在5至15公里的浅源地震,有些甚至深度仅为1至2公里。2010年凌云凤山交界3.0级小震群,造成房屋受损9栋,8个水柜被震裂,山石滚落,阻断乡级公路,造成1000多人受灾,转移安置震区民众近3500多人,百色、河池两市直接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四是震级小、震害重。我区地质构造具有小震级高烈度的特点。如1980年8月25日宜州祥贝2.0级地震,震中烈度高达六度,一个水坝被破坏;1998年的环江4.9级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2572.2万元;2005年的平果-田东4.6级地震,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值达2532万元;五是地震谣言频发,影响广。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社会民众对地震事件高度关注,且极端敏感,使得地震谣言得以快速传播,影响巨大,如若处置不及时、措施不当,将会对当地经济秩序和民众生活造成极大损害。如传言2009年9月13日在南宁与海口间将发生9.1级地震,“9.13”的谣言,给海南省经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损失,也给广西和我市社会经济建设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红水河流域、桂东南沿海区域是近几年广西有感地震频发地区,引起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到广西地震局进行检查指导,并作出了一系列的重要指示。

  4.五年来我市及周边地区的震情。自1970年到2009年底,防城港市及相邻区共记录到了大于2.5级地震103次,其中大于4.5级的12次,最大震级为ML6.2级。1988年11月10日09时13分34.5秒北部湾海域发生5.0级地震,距防城港市最近,仅25海里,波及十几个乡镇;1994年12月31日及1995年1月10日北部湾海域先后发生了6.1级与6.2级地震。这三次地震,我们震感很强烈,人民群众非常恐慌,造成重伤29人,许多房屋破裂。

  近五年来,我市地震威胁主要来自周边地区和北部湾海域,也曾发生数起宏观地震异常。部分周边地区和北部湾海域的强有感地震,我市不少居民有强烈震感。但是,分析监测数据表明:北部湾海域监测数据异常并不因为发生的数起有感地震而消失,反而有所增强。此外,防城——灵山断裂带上发生的数起强有感地震,也必然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为,自1936年4月1日发生华南陆地上最大的灵山地震6.8级以来,6级以上地震一直沉寂到现在。

  (二)党和国家提出的新要求

  新时期党中央更加关注民生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明确了防震减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之一。2007年,国家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表明:防震减灾工作由城市延伸到农村,震害防御覆盖到全社会。

  国家调整了防震减灾战略,明确提出“防震减灾工作由重点防御转变为有重点的全面防御。”

  汶川地震后,国家对防震减灾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8年12月,全国人大颁布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有关部门也下发了一系列规章制度。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明确规定了防震减灾各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其中:政府职责26项,除地震部门以外的各有关部门的职责23项,地震部门职责28项。

  《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中国地震局提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要“地上搞结实,地下搞清楚。”

  因此,加强防震减灾这一重要的民生工程是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执政为民和“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执政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客观需要,是国家综合实力发展的需要。

  (三)防震减灾事业内在发展的需求。

  地震是突发性强、灾害重、影响大、预测难的事件。防震减灾事业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由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努力,预防为主,财政投入”社会公益事业。地震事件的性质决定了防震减灾必须坚持“宁可千日不震,不可一日不防。”

  我市防震减灾事业三大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还要相当长的时间,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四)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近几年来,国内外一系列的地震事件,给广大人民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我市广大市民同样高度关注着本市的地震安全。搞好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人民群众地震安全需求。

  (五)新形势下经济建设的客观需要。

  一方面,进行最大限度地有效减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另一翼,是另一种发展方式;另一方面,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害与以前的情况相比较已不可同日而语。经济越发达,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越呈指数化增大。因此,经济越发展,防震减灾能力建设就越要加强,以防止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因地震而毁于一旦。这也是汶川特大地震给我们深刻的启示之一。

  三、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依据、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防震减灾一起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实施好《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在实施“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后总体实力有所增强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政府主导,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强化城市和农村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建设,为完成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防震减灾目标和任务,为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地震安全屏障。

  (二)编制的依据。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防城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编制本规划。

  (三)编制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维护社会的稳定。

  2.坚持防震减灾规划与经济发展相适应、适度超前的原则。

  3.坚持减灾与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一起抓的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防震减灾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提高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内涵;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提高防震减灾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效能。

  4.综合防御与分步实施原则。根据我市未来地震形势、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和社会需求,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突出重点,综合防御,为2015年—2020年过渡到全面防御打下基础。坚持与东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防城港市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相衔接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发展、分步实施。

  (四)发展目标。总体目标是:按照“到2020年全市防震减灾能力初步达到国家中等发达城市的水平”的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规划目标,“十二五”期间,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到2015年,市政府所在地和各镇行政所在地达到抗御《中国地震烈度表》划定我市行政区域基本烈度的能力,即达到抗御Ⅶ度以上地震的设防能力,全面提高我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

  四、“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按国家和自治区对新形势下的防震减灾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需要完成下列任务:

  (一)地震监测有新手段上新水平。

  以建设科技监测为主,以能监测到辖区内2.0级以上地震为工作目标,努力提升我市的地震监测能力和水平,为地震预测预报、快速应急反应、应急救援决策、工程抢险等做好基础性的工作。

  1.科技监测手段上新水平。建立起初步的地震前兆台网,建设地下流体监测台站等。建设好地震虚拟台网。购置一套车载浅层地震监测仪,作为科技监测台网的有益补充和辅助。

  2.以地震宏观监测为辅,强化宏观地震监测。继续完善并发挥好现有的“三网一员”队伍和全市境内各宏观地震监测点的作用。建设相对专业、集中反映各类宏观地震现象的综合宏观地震监测基地,配套建设地震宏观监测与震源侦别系统。

  (二) 继续夯实震害防御的基础。

  搞好震害防御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根本途径之一,是防震减灾事业的一项核心工作。

  1.继续完善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审批工作。规范、实施好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强化新建、改(扩)建、在建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一般性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全部纳入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对重大项目和超高限建设(建筑)项目,应当全部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使其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做到“应评尽评”。要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2.加固、改造一批现有不抗震建(构)筑物。对已建项目、未进行抗震设防、超过一定年限的建(构)筑物,组织好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对结构上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敦促其业主进行抗震加固或拆除、改造或重建。

  3.抓好我市境内地震背景场探测这一重大基础性工程。实施好市行政辖区陆域范围内地质活动断层探测,查明地质活动断层走向和具体的确切位置。做好地震背景场分析研究工作。对位于活动断层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实施好加固处理或避让、搬迁,新建项目选址在此范围内的要重新研究,尽量避让。减少可能地震带来的损害和潜在的危险。

  4.继续抓好中小学校校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设防工作。对新建的中小学校校舍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当高于本市地震基本烈度一档或者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不得有任何减弱抗震性能的行为发生。对在建的和已建的中小学校校舍和人员密集场所工程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严格管理。对中小学校存在有达不到抗震性能的旧房和危房应拆除或改建。

  5.抓好地震小区划工作。作为开发建设的基础前置条件,“十二五”期未,力争完成东兴镇的地震小区划,为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提供地震安全技术支撑和进行抗震设防的科学依据。

  6.抓好震害防御社会服务工程建设。继续抓好抗震设防技术服务工作。在所有新建的重大项目建设中,积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抗震设防技术方面的资料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做好服务,当好参谋助手。同时,要积极做好为广大投资者和社会民众提供技术咨询,帮助他们提高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认识,增强他们进行抗震设防要求的自觉性。抓好震害防御必要的技术装备建设。围绕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的需要,抓好震害防御方面特别是抗震性能鉴定方面的技术装备建设。

  7.进一步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建设进入一个非常关键时期,要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从农民建房选址就开始介入管理,避免地震、气象、地质、洪涝等灾害的侵袭;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多种适用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择;要加大对农民建筑工匠的培训,提高农民房屋的建筑技术和质量;组建全市各乡镇农村民居动态监测网络,建立各乡镇农村民居动态数据库和全市综合数据库。加强对农民建房的有效监督,确保农民新建房屋达到抗震要求。

  8.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好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执行有力。开展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每年做好迎接自治区人大或上级对口部门的行政执法检查。

  (三)地震应急能力、水平有显著提高,应急手段有新改善。

  地震应急响应能力大幅度提高,收到符合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级别的地震速报信息后,15分钟内启动地震应急预案,1小时内启动应急行动,2小时内完成灾情预评估,2至3个小时内判定灾区范围、救援等级和行动方案,3至5天提出烈度等震线图和灾情初步评估结果。

  1.进一步健全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

  2.进一步完善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认真吸取汶川特大地震和玉树地震及国外重大震例应急救援经验,修订市地震应急预案,增强地震预案及相关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的更新工作。

  3.次第开展地震应急综合演练。从各个专项地震应急演练中取得经验,而后逐步过渡到综合演练,检验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适用性的同时,促进地震应急能力建设,锻炼应急队伍,提升地震应急实战水平。对条件不具备实地演练的单位,推进桌面演练和模拟演练,培养地震应急思维和应急能力。

  4.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进一步充实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平战结合,加强队伍管理和各项地震知识、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培训。要在乡镇、村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广泛地开展地震义工义务宣传活动,初步建立社会动员机制。

  5.组建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一队多能,综合运用,多家参与,重在实战”,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

  6.抓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十二五”期未,建成市政府广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吸取国内外先进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验,完善各项功能,切实维护好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使其在各类应急避难中发挥重要作用。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各类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新建城区规划要把应急通道纳入建设规划并实施好。

  7.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地震部门与相应的发改、财政、民政、工信、商务等部门和红十字会一道,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确保震后灾民各类生活生产物资的供应。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实现专业储备与社会储备的有机结合。

  8.建立完善震后次生、衍生环境污染灾害的防范处置体系。建立环保系统自上而下的次生、衍生环境污染监测应急联动机制,对于本级没有相应监测能力和技术资质条件的,及时报请上级环境监测部门出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监测,随时掌握污染动态,预估次生、衍生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设立专家库,完善专家咨询指导制度,力争做到对次生、衍生环境污染灾害的防范处置有预见性、前瞻性,未雨绸缪,把灾害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力争一旦出现状况监测队伍能够第一时间反应并投入到实战中,避免过分依赖借助上级监测力量因时间差而贻误战机,错失最佳处置良机。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指挥部领导层及时对专家组或职能部门提出的污染处置措施建议进行讨论分析,审视其可操作性,做到统筹兼顾,以防万一,及时部署落实,防止灾害扩大,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四)地震宣传实现全社会的覆盖,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慎重、主动、科学、有效”的方针和“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继续以学校为宣传教育重点,进一步完善学校防震减灾宣传、地震应急演练行动机制,切实使学生中学毕业后掌握防震避震、震时应急、震后救援与救护等基本知识与技能。每年都要有计划把防震减灾相关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开展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推进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提高防震减灾能力。要继续不断创新宣传产品,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方法,增强地震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法制建设。

  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抓紧制定完善本部门的防震减灾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政策体系。完善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和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六)强化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建立地震宣传暨地震信息发布阵地建设,牢牢把握地震信息发布主动权,抢占制高地,消弭地震谣言,迅速稳定社会情绪。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健全重大地震灾害舆情收集和分析机制,提高主要新闻单位地震突发新闻报道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

  (七)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好《国家地震科学技术发展纲要(2007-2020年)》,加大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力度,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的贡献率。充实地震系统人员,保障防震减灾工作开展必要的人手。以提升地震系统人员政治素质、责任意识、业务素质为核心,加大各类培训力度,切实培育我市防震减灾战线的尖兵。要建立科学的防震减灾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制度,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

  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二)增加防震减灾投入。

  要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并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努力提升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风险的能力。

  (三)落实防震减灾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市县基层防震减灾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切实保证防震减灾基层管理责任得到落实。

  (四)强化防震减灾绩效考核机制。

  防震减灾绩效考核已经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范围。要做好每年的考核指标的数据采集工作,量化、细化指标。要严格绩效考核纪律,防止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不良行为。要正确地运用好防震减灾绩效考核结果,总结防震减灾工作的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合力。

  (五)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

  各镇政府及其各个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的职能职责,强化对防震减灾责任领导。

  市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防震减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作用,每年都要通过年度工作会议确定当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自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为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出谋献策、添砖加瓦。全市地震系统要在政府领导下全面履行《防震减灾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努力工作,成为推进我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骨干和精兵。

  六、“十二五”期间,东兴市防震减灾重点推进项目(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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