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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继逸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0 08:44 | 来源: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号: 分享到:
 
  

人社发〔201837

 

关于张继逸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东兴市征地拆迁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广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张继逸同志晋升职级为副科级,享受副科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从201711月起执行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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