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社发〔2018〕39号
关于李柏林同志晋升职级的通知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印发<关于广西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李柏林同志(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科员、副主任)晋升职级为副科级,享受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从2017年2月起执行。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