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兴市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5日
东兴市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6〕224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2017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7〕13号)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防政办发〔2017〕10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今年要力争随机抽查事项实现100%全覆盖,并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产生的涉企信息通过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归集于企业名下。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 “一单两库一细则”(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下同)
1.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级具有检查职责和权力的政府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开展随机抽查,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政府或各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2.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部门依托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系统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应属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基本信息及其业务专长等情况。
3.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各部门要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部门2017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计划应明确抽查事项、法律依据、时间、范围、比例等事项。各有关单位要在9月30日前把本单位的2017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报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4.实行动态管理。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二)规范执法检查流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发挥商事制度改革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部门内存在多个执法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尽可能一次性完成检查。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监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国家部委、自治区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市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对市级部门已部署抽查计划的,县级部门不再安排抽查;对已抽查过的市场主体,不再列入当年度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对监督检查有明确规定的,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的,从其规定;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依法进行。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监管部门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市级主管部门抽查的市场主体可依法委托相应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检查。
(三)抓好“双随机”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各单位要在完善建设“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同时,围绕随机抽查事项力争年内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其他执法事项100%全覆盖,积极组织做好“双随机”抽查。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采用摇号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人员负责检查,并加快信息化应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
(四)抓好信息归集和“一公开”工作(责任单位:政府办信息中心、各有关单位)
1.加快推进各单位接通广西电子政务外网工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将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按要求进行归集,并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充分利用广西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广西电子政务外网的本单位账号,将本单位产生或归集的企业信息,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予以公示,全面、及时、准确地实现各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
2.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推进抽查结果信息和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将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罚机制,对被政府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要在经营、投融资、取得土地海域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对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的信用监管效应。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市编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对工作落实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核查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及时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
各有关单位名单
市编办、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宗教扶贫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海洋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电新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机关事务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粮食局、市农机管理中心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