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扶领办发〔2018〕2号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慰问调研活动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关心支持基层一线扶贫干部,关心帮扶贫困群众,确保慰问调研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看望慰问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等驻村干部和乡村扶贫干部,了解他门的工作生活情况,听取他们对扶贫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在扶贫一线因公受伤、患病的同志要重点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看望慰问贫困群众,尤其是因病因残因灾等原因致贫的特别困难的贫困群众,重点了解他们生产生活情况、过年准备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领域改进作风的意见建议。 (四)总结先进典型,发现困难问题,研究对策措施。 二、活动组织 市包村联系领导、各挂钩包村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各包村单位对挂钩村进行慰问调研活动(联系领导和包村联系点详见市委相关文件)。 三、时间安排 2018 年1月下旬开始,2 月9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开展慰问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严禁层层陪同,严禁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严禁地方专门制作展板图册等。 (二)请各部门对本次活动组织适当宣传,对基层扶贫干部和贫困群众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三)各部门开展扶贫慰问调研活动,应与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的走访慰问“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扶贫)工作队员活动,以及本部门开展的春节前慰问活动相结合,进行统筹安排。 (四)请各部门将开展扶贫慰问调研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2) 及本单位开展扶贫慰问调研活动工作相关材料(访谈记录、图片、总结等),于2018 年2 月10日前,报送东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丽丽,联系电话:7681256,邮箱:dxfpb@126.com。
附件:1.访谈基层干部参考提纲 2.开展扶贫慰问调研活动情况统计表
东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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