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下发的文电。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组织会议召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和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以及市人民政府各项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六)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七)收集、整理、编辑、报送政务信息。
(八)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课题调研,指导全市人民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
(九)组织办理涉及市人民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十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处理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做好接待和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全市相关部门做好接待工作,做好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运行保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的后勤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十四)办理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东兴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东兴市法制办公室、东兴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东兴市边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东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行政单位,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办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东兴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办属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是东兴市边境旅游办证服务中心。办本级内设秘书股、综合股、信息股、行政股、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服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共7个内设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8年我办人员编制总数为36人,实有在职人员总数x人,实有离休人员0人,实有退休人员1人。具体情况如下:
1.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本级编制人数22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20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1人。
2.东兴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编制人数7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4人。
3.东兴市旅游边境办证服务中心编制人数7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4人。
第二部分: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72.14万元,同比减少84.25万元,同比下降9.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772.14万元,同比减少84.25万元,同比下降9.8%。
上年结余收入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万元,下降 %;其中:其他结转 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7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07.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82%,同比增加66.19万元,增长19.37%;项目支出预算3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8%,同比减少150.44万元,下降29.2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 我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5.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19%,同比减少128.3万元,下降16.16%;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6%,同比增加31.7万元,增长210.07%;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1%,同比增加6.52万元,增长25.85%;
(4)221住房保障支出28.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4%,同比增加5.83万元,增长26.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07.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82%,同比增加66.19万元,增长19.3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7.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64%,同比增加105.92万元,增长42.1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36%,同比增加11.34万元,增长29.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同比增加(减少) 万元,下降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18%,同比减少150.44万元,下降29.2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7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6%,同比增加16.77万元,增长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7.6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7%,同比增加23.91万元,增长13.01%。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 %,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 %。
资本性支出预算139.8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8.39%,同比减少191.14万元,下降57.75%。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7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84万元,项目支出364.3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301.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政府办和1个挂牌机构、1个办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支出。
法制建设13.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费用和行政复议经费方面的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20.8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政府办基本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组织事务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7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8.7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9.6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8.0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办公室和1个办属事业单位、1个挂牌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3.18万元,培训费10.64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万元,比2017年预算58.87万元减少38.87万元,同比下降66.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由于我市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预算部门,因此未列预算,特作说明。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6.18万元,同比减少38.13万元,下降86.0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兄弟县(市、区)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 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预算 万元,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 %。
4.会议费2018年预算3.18万元,同比减少0.17万元,下降5%。
5.培训费2018年预算1064万元,同比减少0.56万元,下降5%。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及办属1个事业单位、1个挂牌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政府办本级部门预算的6个内设机构包括:秘书股、综合股、信息股、行政股、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服应急管理办公室。
纳入政府办部门预算的1个事业单位包括:东兴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纳入政府办部门预算的1个挂牌单位包括:东兴市法制办公室。
二、政府办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01.2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政府办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40万元,同比减少178.73万元,下降42.68%,其中:集中采购23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8.33%,同比减少178.73万元,增长43.1%;分散采购预算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67%,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资金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8.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五、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本单位2018年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政府办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